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5-03-24   字体:【


全体教职工:

   《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夏医科大学中医学院

2024 9 30 日


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试行)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对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结合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组长由学院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员由各职能办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分小组组长由各二级学位点负责人或临时负责人担任。每菠菜广告投放平台面试分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技能操作分小组成员不少于 3 人。各分小组成员及秘书由分小组组长确定后报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负责具体实施复试考核、组织、协调及在复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完成研究生招生复试各项工作。

(三)应急小组:组长由书记和院长担任,成员由各职能办分管领导担任。对于复试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第一时间研判处 置。

(四)监督小组: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纪检委员、教师代表为成员担任,负责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复试工作的 公平、公正、公开。

二、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 四随机 ”工作机制

建立复试命题专家库,命题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进行命题。试题分 A、B 卷,难度均衡,题量充足,试题由考生现场抽取。

四随机”: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抽取专家命题”“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 四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复试全程记录

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资料留存。

四、复试基本条件

(一)初试成绩要求

初试成绩须满足国家公布的 B 类分数线和学校对相关专业的要求;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三支一扶”等特殊加分考生,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政策要求及分数线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初试分数须达到国家公布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符合教育部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填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 策。

(二)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一志愿差额比例为 1:1.5。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前应要对考生的有效居民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 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还应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

1.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笔试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科目详见学校招生简章。面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 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学术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技能测试仅面向中医专硕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

2.复试成绩

复试总分为 100 分,不同培养类型复试成绩构成为:

(1)学术学位:笔试成绩占比为 30%、面试成绩占比为 70%。

2)专业学位:笔试成绩占比为 30%、面试成绩占比为 50%、 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为 20%。

五、调剂

学院对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及第一志愿复试后拟录取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所有参与调剂的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调剂专业缺额及系统开放时间以学校调剂通知为准。

六、录取

(一)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二)录取原则

1.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成绩按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因录取成绩相同且超过本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逐次按初试成绩总分、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上述考生如成绩仍相同, 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计划单列,参加同专业复试且要求一致,不参与同专业其他考生排名。复试成绩合格者, 在专项计划内不区分专业,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复试中面试低于60分或复试总分低于60分的;

(4)同等学力考生有1门及以上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

(5)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

(8)入学后3菠菜广告投放平台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9)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的。

(三)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

七、其他

(一)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保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如遇考生投诉和申诉,应立即组织核查并形成专项报告,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