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2012、2013级各专业同学(含村医): 应学校财务学费清查要求,请于2014年6月30日前到学校财务处(宁夏医科大学新校区)缴纳本人拖欠学费,2012级同学如未缴清将无法办理离校手续。
宁夏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